最初由第449楼 的 zzren 发表:
呵呵。根据合同约定,老太婆到现在还差我1.2W大洋应付款,已经构成违约了。本来一点小钱,得饶人处且饶人,我想想欠着就欠着吧,到交房时一起结算就是了。没想到老太婆还要来这手,于是我新仇旧恨一起用上心头。现在我已经按合同约定用短信方式向中介发出催款通知了(嘻嘻,从既有案例来看,现在短信是可以作为证据的)。等到明天如果没有回音,我就直接发挂号书面函件给老太婆(考虑要不要找单位同事用律师函的形式发,嘻嘻)。如果在合同约定的催告履行期限内还没有付,哼哼,那我就不客气了,诉讼保全加起诉。啊,第一次为自己打官司,感觉肯定很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