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第407楼 的 fa000178 发表:
有件事,想想还是在这里吐吐槽!
昨日,在师太的帮助下,在真北MKL退了普乐美水槽!
由于购买已超过30天,普乐美王姓XS,态度强硬,与MKL管理人员,珠联璧合,一个说普乐美公司规定,一个说国家法律规定,硬要收货款的20%作为补偿。MB唱双响炮呐!
我遂同意,但提出要看看公司规定或是国家法律条文的书面稿。但是他们两方都拿不出相关文本。
后师太致电12315及法律援助热线,依实详细阐明事件后,两家热线均给予不用支付任何补偿费用的答复——各位看官注意了,此乃官方正解!
MKL管理人员态度放缓,让我们找消保委,说,“消保若说不用付,你们就不用付!”(CAO!回答够SB的!)
普乐美王姓XS,很老道,装模作样,说申请老板,愿意只收10%了事。
师太问我愿不愿意付?(按正解,我完全可以一分不付)
想了一下,付吧。一来不想多烦了,连累几位朋友,已是很过意不去;二来自己悔约在先,于情,付点钱也没什么。
这里要特别说下这个普乐美王姓XS!
协调过程中,反复提及自己上回给一老婆得癌症的男士退货(男士因老婆得癌而取消装修),她照收了那位男士货款20%的费用。且不管王姓XS多番说此话的用意有多毒(师太差点被气哭),单说这要是真有其事,那你姓王的真的是太缺德+太缺德+超级没人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