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男的小窝装修史▆▅▃▂▁ ★4月9日开工/52平/经济实用风★【携手印堂/设计纪秀平/队长王万兵/经理庄平
标签: [现代简约] [一房] [60平以下] [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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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0楼:九曲港
    2014-05-30 17:16


    亲 我们是按照上海家装装修协会315标准验收的 

  • 181楼:九曲港
    2014-05-30 17:18


    嘻嘻 这个问题我反映上去了哦,工程部经理核实后会给您电话的哦

  • 182楼:九曲港
    2014-05-30 17:20

    欧耶 帮您翻页喽...

  • 楼主:medium
    2014-05-30 18:29

    谢谢你告诉我这个,内容是这个么?

    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2004版315标准)

    http://jiaju.sina.com.cn2011年03月01日14:16

    摘要:本标准规定了住宅户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修)中的给排水管道、电气、抹灰、镶贴、木制品、门窗、吊顶、花饰、涂装、裱糊、卫浴设备等项工程与室内空气质量的验收要求、验收方法和质量判定。

    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户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修)中的给排水管道、电气、抹灰、镶贴、木制品、门窗、吊顶、花饰、涂装、裱糊、卫浴设备等项工程与室内空气质量的验收要求、验收方法和质量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全装修住宅及新建住宅、住宅二次装修的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8478   铝合金门

      GB/T8479   铝合金窗

      GB1858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1858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2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3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4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5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6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7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

      GB18588    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限量

      GB5032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7-200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JG142-2002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

      JG/T 3017  PVC塑料门

      JG/T 3018  7VC塑料窗

    3、基本规定

      3.1   装修应遵循安全、适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施工中有关各方应避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3.2   装修设计施工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体性,不得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不得改变原有建筑共用管线及设施和影响周围环境。

      3.3   选用的装饰材料及装饰部品件的质量除应符合该产品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外,还必须符合GB6566、GBl8580~1858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系列标准,供货商应提供产品质保书或检验报告,材料进场后应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如供需双方有争议时,可由市级法定建材质检机构进行仆裁检验。

      3.4   厨房装修时严禁擅自移动燃气表具,燃气管道不得暗敷,不得穿越卧室,穿越吊平顶内的燃气管道直管中间不得有接头。

      3.5   对安装、使用有特殊规定的材料制品及装饰部品件和设备,施工应按其产品说明的规定进行。

      3.6   装修工程竣工后必须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

      3.7   供需双方在装修前应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包括设计要求、材料选型和等级、施工质量、保修事宜等内容。

      3.8   装饰材料及器具宜采用节能型、阻燃型和环保型产品,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产品。装修工程主要部件优先选择工厂化生产的产品。

    4、绘排水管道

      4.1   基本要求

      4.1.1  施工后管道应畅通无渗漏。新增给水管道必须按表1要求进行加压试验检查,如采用嵌装或暗敷时,必须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1.2  排水管道应在施工前对原有管道作检查,确认畅通后,进行临时封堵,避免杂物进入管道。

      4.1.3  管道采用螺纹连接时,其连接处应有外露螺纹,安装完毕应及时用管卡固定,管卡安装必须牢固,管材与管件或阀门之间不得有松动。

      4.1.4  安装的各种阀门位置应符合设训要求,并便于使用及维修。

      4.1.5  金属热水管必须作绝热处理。

      4.2   验收要求和方法

      管道排列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安装应按表1的规定进行。

    5、电气

      5.1 基本要求

      5.1.1  每户应设分户配电箱,配电箱内应设置电源总断路器,该总断路器应具有过载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功能,其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

      5.1.2  空调电源插座、厨房电源插座、卫生间电源插座、其它电源插座及照明电源均应设计单独同路。各配电回路保护断路器均应具有过载和短路保护功能,断路时应同时断开相线及零线。

      5.1.3  电气导线的敷设应按装修设计规定进行施工,配线时,相线(L)宜用红色,零线(N)宜有用蓝色,接地保护线应用黄绿双色线(PE),同一住宅内配线颜色应统一。三相五线制配电设计应均荷分布。

      5.1.4  室内布线应穿管敷设(除现浇混凝土楼板顶面可采用护套线外),应采用绝缘良好的单股铜芯导线,管内导线总截面积不应超过管内径截面积的40%,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管壁厚度不小于1.Omm,各类导线应分别穿管(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或交流直流的导线不得穿在同一管道中)。

      5.1.5  分路负荷线径截面的选择应使导线的安全载流量大于该分路内所有电器的额定电流之和,各分路线的合计容量不允许超过进户线的容量。插座导线铜芯截面应不小于2.5mm2,灯头、开关导线铜芯截面应不小于1.5mm2。

      5.1.6  接地保护应可靠,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Ω。

      5.1.7  电热设备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卫生问插座宜选用防溅式。

      5.1.8  吊平顶内的电气配管,应采用明管敷设,不得将配管固定在平顶的吊杆或龙骨上。灯头盒、接线盒的设置应便于检修,并加盖板。使用软管接到灯位的,其长度不应超过1m。软管两端应用专用接头与接线盒,灯具应连接牢固,严禁用木榫固定。金属软管本身应做接地保护。各种强、弱电的导线均不得在吊平顶内出现裸露。

      5.1.9  照明灯开关不宜装在门后,开关距地高度宜为1.3m左右,相邻开关应布置匀称,安装应平整、牢固。接线时,相线进开关,零线直接进灯头,相线不应接至螺口灯头外壳。

      5.1.10 插座离地面不低于200mm,相邻插座应布置匀称,安装应平整、牢固。1m以下插座宜采用安全插座。线盒内导线应留有余量,长度宜大于150mm。电源插座的接线应左零右相,接地应可靠,按地孔应在上方。

      5.1.11 导线与燃气管、水管、压缩空气管间隔距离应按表2的规定进行。

     6、抹灰

     6.1  基本要求

      平顶及立面应洁净、接槎平顺、线角顺直、粘接牢固,无空鼓、脱层、爆灰和裂缝衅缺陷。抹灰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超过25mm时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休交接处表面抹灰宜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的搭接宽度应不小于100mm。

      6.2  验收要求和方法

      抹灰质量验收要求及方法应按表4的规定进行。

      7、镶贴

      7.1   墙面镶贴

      7.1.1  基本要求

      7.1.1.1 镶贴应牢固,表面色泽基本一致,平整干净,无漏贴错贴;墙面无空鼓,缝隙均匀,周边顺直,砖面无裂纹、掉角、缺楞等现象,每面墙不宜有两列非整砖,非整砖的宽度宜不小于原砖的三分之一。

      7.1.1.2 墙面安装镜子时,应保证其安全性,边角处应无锐口或毛刺。

      7.1.1.3 卫生间、厨房间与其它用房的交接面处应作好防水处理。

      7.1.2  验收要求和方法

      墙面镶贴验收应按表5的规定进行。

      8、木制品

      8.1   橱柜

      8.1.1  基本要求

      造型、结构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实木框架应采用桦头结构。橱柜表面应砂磨光滑,无毛刺或锤痕。采用贴面材料时,应粘贴平挫牢闹,不脱胶,边角处不起翘。橱柜台而应光滑平整。橱门和抽屉应安装牢固,开关灵活,下口与底边下口位置平行。

      8.1.2  配件应齐全,安装应牢固、正确。

      8.1.3  验收要求和方法

      橱柜验收要求和方法应按表7的规定进行。

      8.2  墙饰板

      8.2.1 基本要求

      墙饰板表面应光洁,木纹朝向一致,接缝紧密,棱边、棱角光滑,装饰性缝隙宽度均匀。墙饰板应安装牢固,上沿线水平,无明显偏差,阴阳角应垂直。墙饰板用于特殊场合时应做好防护处理。  8.2.2 验收要求及方泛

      墙饰板的验收要求和方法应按表8的规定进行。

      8.3   木地板

      8.3.1  基本要求

      木地板表面应洁净,无沾污、磨痕、毛刺等现象。木搁栅安装应牢固,木搁栅门勺含水率应≤16.0%。地板铺设应无松动,行走时无明显响声。地板与墙面之间应留8mm~12mm的伸缩缝。

      8.3.2  验收要求及方法

      木地板的铺设质量验收要求及方法应按表9的规定进行,当采用素板时,在地板油漆前进行验收;当采用漆板时,在漆板铺设后进行验收。卫浴地板等特殊规格的地板应按产品说明书操作。

      8.4   楼梯及其他木制

      8.4.1  基本要求

      8.4.1.1 表面光滑,线条顺直,楞角方正,不露钉帽,无刨痕、毛刺、锤痕等缺陷。安装位置正确,棱角整齐,接缝严密,与墙面贴紧,固定牢固。

      8.4.1.2 楼梯设置必须安全、牢固,楼梯踏步板厚度应不小于18mm。

      8.4.1.3 安全栏杆型式应采用竖杆,间距应不大于110mm,高度应不小于1050mm。

      8.4.2  验收要求及方法

      楼梯及其他木制品安装质量的验收要求及方法应按表10的规定进行。


  • 楼主:medium
    2014-05-30 18:30

    如果我没看错的话,是不容许有空鼓出现的。

  • 楼主:medium
    2014-05-30 19:04

    顺便贴另外一个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服务标准》 1 总则 1.1为加强对装饰装修企业服务质量的宏观管理,规范家装服务质量等级标准评定,维护装饰用户的合法权益,使装饰服务质量管理和监督系统化、规范化,特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是装饰装修企业提供装饰装修业务时,应当达到的服务质量标准;是装饰装修主管部门及用户对装饰装修服务质量实行监督的基本依据。 1.3装饰装修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本标准的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向装饰装修主管部门报告本企业服务质量状况。 1.4装饰主管部门根据社会需求和相关服务水平的变化,调整本标准的指标项目和指标值。 1.5住宅装饰装修企业除应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5装饰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标准执行情况。 1.6本标准由装饰装修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1.7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特殊规定的条款除外)。 2 范围: 2.1本标准适用于在上海市区域内所有取得经营许可证的装饰装修企业。(以下简称“装饰装修企业”)。 3 术语解释 4通用服务规则 4.1装饰装修企业必须遵守国家和装饰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法规。树立以用户为核心改善服务工作的观念。 4.2装饰装修企业提供装饰服务时,应公布其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及售后服务等内容。应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4.3用户办理装饰业务时,装饰装修企业营业部门应向其提供开展该项业务的说明资料,包括公司介绍、配套材料介绍、项目费用收取办法及交费时间、障碍申告、咨询服务电话等,并以书面形式明确企业与用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4装饰装修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装饰业法规政策和费率标准,做到明码标价,向客户收取费用,应符合《物价法》的规定,并出具收款凭证,严禁乱收费,并应以多种方式为用户交费提供方便。 4.5装饰装修企业应当合理设置服务网点,合理安排服务时间,为残疾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用户提供便捷的服务。 4.6"窗口"服务人员应为用户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耐心、准确地解答用户的提问。入户服务人员应遵守预约时间,爱护用户设施,保持环境整洁。 4.7对用户的报修处理,装饰装修企业应根据用户的需要,与用户协商应急方案并严格遵守。 4.8装饰装修企业应向用户提供业务咨询、查询和障碍申告受理等业务。 4.9装饰装修企业应采取公布监督电话等多种形式,认真受理用户投诉,并在48小时内答复用户。 4.10装饰装修企业应建立与用户沟通的渠道,进行用户满意程度测评,听取用户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改善服务工作。 5服务质量标准 5.1营业服务规范 5.1.2业务接待服务标准 接待咨询时:业务接待人员主动出示工号或提交名片,并在经营场所公示具有资质的设计人员姓名(或照片)及相关的专业等级。 5.1.2.1业务人员在业务咨询时必须出具以下证照,便于客户了解全面解企业基本情况: 5.1.2.1.1企业营业执照 5.1.2.1.2设计资质证书 5.1.2.1.3施工资质证书 5.1.2.1.4质量认证体系证书 5.1.2.1.5企业信誉档案 5.1.2.1.6操作流程 5.1.2.1.7设计收费标准 5.1.2.1.8工程造价取费标准 5.1.2.1.9标准图纸样本 5.1.2.1.10质量检测报告样本 5.1.2.2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的解释 业务人员必须向客户详尽解释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各条款含义。便于让客户理解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5.1.3收费、报价、结算服务规范 5.1.3.1委托设计收费:装饰装修企业可以根据设计师的专业水平等级、结合有关协会参考收费标准进行设计收费服务。 5.1.3.1工程报价:工程报价必须具备以下内容: 5.1.3.1.1施工项目: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及现行的施工工艺、施工规范并符合《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的要求,明列施工内容。不允许有恶意漏项。 5.1.3.1.2工程量:必须向客户明确工程量计算方式,并以书面形式作为合同附件。 5.1.3.1.3单价:必须向客户明确单价构成。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造价书中的单价一般包含主材单价、辅材单价、人工费用单价、机械工具费、材料损耗、材料耗量。 5.1.3.1.4材料损耗率:必须向客户明确材料损耗率取费依据,材料损耗率应体现在材料单价上,不应计算在该项目工程量内。 5.1.3.1.5材料品牌、规格、型号、等级: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造价书中应明确标明各类主材、辅材的品牌、规格、型号、等级。 5.1.3.1.6工程费用组成:一般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总费用的组成应包括以下几个项: 5.1.3.1.6.1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材料费中含机械工具费 5.1.3.1.6.2综合管理费:直接费的5%——10% 5.1.3.1.6.3退甲供材料费:滚取费率后退出 5.1.3.1.6.4成品设备配合保护费:按单项总价的3-5%计费 5.1.3.1.6.5垃圾清运费 5.1.3.1.6.6建材搬卸费 5.1.3.1.6.7税金:以上费用总价的3.41% 5.1.3.1.6.8总造价:以上费用合计 5.1.3.1.9 工程预算与工程决算的误差率应控制在5%以内。 5.1.3.2工程收费 5.1.3.2.1收费方式:订立合同前必须向客户明确工程收费方式,或采用示范合同规定的标准收费方式,也可采用双方约定的收费方式。 5.1.3.2.2收费时间:合同中应明确各期工程款的收费时间。 5.1.3.2.3任何收费项目均应出具有效收费凭证,并在合同内容履行完毕后,出具正规发票。 5.1.3.3工程决算 5.1.3.3.1合同中必须明确决算形式,一般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办理决算手续。 5.1.3.3.2客户对工程决算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进行核实,并作出合理解释或合理调整。 5.1.3.3.3决算造价与预算造价误差率超过5%的,确已排除客户因素的,超出费用由装修企业承担。 5.1.4办理合同订立服务规范 5.1.4.1装饰装修企业必须采用正规的委拖设计合同和由上海市工商局、上海市建设和交通管理委员会编制的并且有合同编号的《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特殊其它约定应在协议中表明。 5.1.4.2与客户订立装修合同的企业,应与合同编号所属企业相一致,并加盖企业合同专业章或公章。 5.1.4.3应准确、完整的填写合同文本,不得擅自更改示范合同条款,不得故意将示范合同中重要约定空项。重要约定是指:发包人、施工项目详细地址、工程造价、开工竣工日、工程款支付方式、保修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5.1.4.4装潢合同签约前,应将可能出现的障碍和风险、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因素提前告知用户,必要时在合同补充条款中写明 。 5.1.4.5由于不可抗力的外界因素导致装饰装修企业无法按合同条款履行义务的,装饰装修企业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客户进行合同变更或终止,可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补救的,应得到用户的同意。(需提供不可抗力的外界因素之相关证明文件) 5.1.4.6装饰装修企业自身因素造成合同变更或可能要求终止合同履行的,装饰装修企业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客户并与之协商,除提供补救措施外,还要对造成用户的实际损失予以补偿。 5.1.4.7企业应对每个合同的签订执行严格的评审程序,对与顾客不一致的要求予以解决,严格把握企业本身是否有能力满足顾客规定的要求。 5.1.4.8施工合同附件一般包括: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计算规定、工程造价书、委托证明、第三方质检协议书等内容。 5.1.5合同变更服务规范 5.1.5.1合同中必须明确合同变更形式和决算形式。 5.1.5.2设计、施工变更:施工中如发生设计因素或施工因素而发生的合同变更,企业应及时出具变更方案和相应变更费用,明确变更原因,按合同约定办理变更手续,并应经客户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 5.2 设计条系 5.2.1 设计师服务标准:按装饰装修企业的服务礼仪与用户沟通、服务,充分了解用户需求后按双方签定的设计协议内容履行设计义务。设计人员在与顾客充分沟通后,应将明确和重要的顾客需求在委托设计合同中形成书面记录,双方应签字确认。 5.2.2 勘测阶段服务标准:原房的现场勘测质量,将直接影响居室的整体设计质量。 5.2.2.1设计人员根据安排,在约定时间内到施工现场进行勘测,正确记录现场勘测原始数据,并保存。 5.2.2.2设计人员在勘测过程的同时,应向物业部门索取或了解房屋承重结构图纸,并了解物业关于房屋装饰管理的相关规定。 5.2.2.3原房屋勘测技术指标、勘测内容(见表一、表二): (表一) 类别 勘测项目 房型尺寸 1、墙体尺寸、管道井尺寸 2、门窗洞口尺寸(见表2) 3、楼梯洞口、楼梯步高、步宽及踏步总数、弧形楼梯圆心坐标 4、弧形结构凹凸部位最大净尺寸 5、斜屋顶屋脊线离相应楼面高度、斜屋面的坡度、斜屋最底点离地面距离 6、屋面有老虎窗标明其水平投影大小 标高 1、 层高、梁底、地坪落差 2、 厨、卫顶面管下距离 3、 阳台移门门槛高度 水电气 1、 配电箱、弱电箱、等电位、煤气表、水表二维定位尺寸 2、 确认配电箱单相或三相 3、 上、下水、坑管、煤气管道横管、立管二维定位尺寸、确定气种 4、 坑位、地漏、管道落水口及各类孔洞二维定位尺寸 承重结构 设计师应向物业索取正确的房屋结构图纸 (表二)门、窗洞口尺寸实测表 名称 分项 编号 洞口尺寸(mm) 窗台离地高度 宽度 高度 窗 门 5.2.3 出图质量技术标准 5.2.3.1:设计图纸的基本构成 家居设计图纸及施工图纸一般由以下图纸构成: 1. 原始房型平面测量图 2. 原始房型顶面测量图 3. 厨、卫房型原始平面测量图 4. 墙体拆建平面图 5. 地面设计平面图 6. 居室平面布置图 7. 居室顶面布置图 8. 电源、电线、电视、多媒体插座位置布置图 9. 开关线路控制示意图 10. 配电系统图 11. 强电插座布线图 12. 弱电插座布线图 13. 冷、热水管排放走向示意图 14. 给水管道轴测图 15. 详图、施工图 16. 门饰、窗饰施工图 17. 家具制作施工图 18. 厨、卫立面施工示意图 19. 厨具水、电、泥、木界面图 5.2.3.2制图质量参考标准:《建筑室内设计制图统一标准》 5.2.3.3设计图纸及施工图纸的质量技术基本要求:(见表三) (表三) 图名 出图基本要求 设计说明及基础、装饰用材表 1、标明材料品牌、型号、规格、等级、色号 2、尺寸标注:尺寸齐全,地面高差,房间净高,门、窗洞口尺寸,相关图例、标注顶部管下距离、管道定位准确、新建墙体定位尺寸、各房间地面设计标高,标示地面铺装材料、标出地漏坡度、地面铺装详图(圆心、圆曲率、拼花定位、不规则铺贴)、明确各房间使用功能,标注立图详图索引符号、吊顶标高尺寸、弧形圆曲率,灯具定位尺寸 3、强、弱插座布置合理、规范满足使用要求、相关图例说明、明确单、双控,满足使用要求、相关图例说明、查明供电电源单相、三相、线路走向合理 4、给水:线路走向合理、标明各类卫生器具、用水设备、阀门等安装位置及标高、标明立管、水平干管、支管的平面位置、标高、相关图例设计说明、与冷、热水管排放走向示意图一致 、确定进户管、热水器位置、标注管道走向、管径、标高、标注阀门等安装位置及标高 5、详图:.出具平、立、剖、节点图,尺寸齐全、标明用材 墙砖铺贴详图并标出花砖、腰带定位尺寸 1、原始房型平面测量图 2、原始房型顶面测量图 3、厨、卫房型原始平面测量图 4、墙体拆建平面图 5、地面设计平面图 6、居室平面布置图 7、居室顶面布置图 8、电源、电线、电视、多媒体插座位置布置图 9、开关线路控制示意图 10、配电系统图 11、强电插座布线图 12、弱电插座布线图 13、冷、热水管排放走向示意图 14、给水管道轴测图 15、详图、施工图 16、门饰、窗饰施工图 17、家具制作施工图 18、厨、卫立面施工示意图 19、厨具水、电、泥、木界面图 5.2.4出图质量受控标准 5.2.4.1图纸审核:每套设计图纸至少有设计、校对、审核三级责任制签章,图纸必须经专门部门进行审核,并且有图纸校审记录和整改记录。 5.2.4.2 全套图纸在审核认定后,必须加盖国家认定的施工图设计出图章及设计人员专用出图章。 5.2.4.3图纸审核完毕,设计师在每张设计图纸的主设计人栏目上加盖设计师姓名、编号章,在客户下次来公司时要求客户在每张图纸上签字认可。 5.2.5出图时限 5.2.5.1在设计合同中,应向客户明确初方案、细方案第一次出稿时间 初方案参考时间:复式以下房型三个工作日、复式以上房型七个工作日; 细方案参考时间:复式以下房型七个工作日、复式以上房型十五个工作日; 5.2.6 开工设计交底技术标准(见表四) (表四)装饰工程设计交底 5.2.7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相关条款 5.2.7.1设计方案必须严格禁止以下行为: 5.2.7.1.1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5.2.7.1.2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5.2.7.1.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5.2.7.1.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2.7.1.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5.2.7.2设计方案,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5.2.7.2.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5.2.7.2.2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5.2.7.2.3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5.2.7.2.4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5.2.7.3 设计方案,对以下行为应提出相应设计施工方案: 5.2.7.3.1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5.2.7.3.2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5.2.7.3.3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或者装修活动涉及5.2.7.1.3、5.2.7.3.1内容的,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担。 5.2.8设计师应提供软装配套服务: 5.2.8.1 设计师将对居家软装饰方面全面整体的设计构想力求与设计理想与居室的后期配套布置相协调; 5.2.8.2由设计师配合装饰装修企业专业配套公司为客户进行家具、灯具、布艺以及各类画饰、饰品的选择服务。 5.3 施工服务规范 5.3.1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应达70%以上,水电工须达100% 5.3.2开工申报 5.3.1.1由装修人(业主)根据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相关条款,以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暂行规定》、《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5.3.1.2申报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5.3.1.2.1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5.3.1.2.2申请人身份证件; 5.3.1.2.3装饰装修方案; 5.3.1.2.4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5.3.1.2.5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须经批准,才能施工的方案的,需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3.1.2.6委托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需提供该企业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5.3.1.2.7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还需提供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 5.3.2 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明示。 5.3.2.1文明施工内容:应包括成品保护、材料堆放、场容场貌三大方面。 成品保护:住宅装饰装修应在原房、半成品、材料、设备等方面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见表五)。 (表五) 项目 序号 保护项目 项目 序号 保护项目 原 房 1 进户门 材料 1 石材、地砖 2 户外公共部位 2 地板 3 阳台门槛 3 灯具 4 保留原地坪 4 门锁 5 高层门窗固定 5 房门 6 拆除工程的防护措施 6 半成品 1 门、窗框、套 设备 1 卫浴设备 2 储藏柜、鞋柜 2 厨具、厨房设备 材料堆放:四大类材料(水电类、泥木类、油漆类、五金设备类)应分区域堆放,易燃易爆挥发性材料应单独放置在阳台、厨房、卫生间等通风良好、靠近水源处(见表六)。 (表六) 场容场貌:现场施工人员文明上岗、生活设施与现场施工环境等方面,装饰装修企业应制定实施细则,并张贴于现场,便于消费者进行有效监督。监督内容(见表七)。 (表七) 项目 序号 分项内容 项目 序号 分项内容 文明上 岗 1 施工人员上岗证 施 工 环 境 1 现场生活设施、日常生活用品 2 施工人员着装 2 施工环境、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5.3.2.2安全生产内容:应包括临时设施、施工过程两大方面,装饰装修企业应制定实施细则,并张贴于现场,便于消费者进行有效监督。监督内容(见表八)。 表八 项目 序号 分项内容 项目 序号 分项内容 临时设施 1 现场临时用电规范 施工 过程 1 拆砌工程 2 配电箱使用规范 2 材料堆放 3 电锯、电刨使用规范 3 楼梯平台 4 电动工具使用规范 4 脚手架 5 临时照明使用规范 5 电焊、烫蜡作业 5.3.3 原房屋质量检测技术指标:原房屋土建质量的优劣将会直接影响住宅装修质量,因次在住宅装修前应对原房屋质量进行专业勘测,并对需整改的部位进行整改,验手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室内装饰工程。原房屋质量检测内容(见表九)。 (表九) 检查项目 技术指标 墙面、顶面平整度 ≤4.0mm 墙面、顶面空鼓/裂缝 空鼓面积≤20cm2,裂缝≤20cm 墙面、顶面是否落粉 无落粉 墙面垂直平整度 ≤4.0mm 地面空鼓/裂缝 无空鼓、裂缝、起砂 开关、插座 开关、插座完好,控制正确 给排水 畅通,无渗漏,水压正常 强电 各路绝缘电阻值>0.5欧姆 门窗 开关灵活,无损坏,五金齐全,气密、水密达到要求 渗漏 顶面、墙面有无渗漏 公共烟道 烟道畅通 5.3.4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明示 5.3.4.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报告》标准出具格式见附件A。 5.3.4.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项目:15大类,99小项见附件B。 5.3.5 各阶段验收主要项目及主要技术指标 5.3.5.1水电、泥木隐蔽工程主要检测项目及技术指标:(见表十) 表十 序号 主要检测项目 技术指标 1 煤气施工及测试 固定牢固、无泄漏,吊顶内无直接接头等。 2 水电施工,水压及绝缘电阻检测 电线穿管布置,绝缘电阻Ω,水压无渗漏,各管固定牢固等。 3 防水、吊顶龙骨、地龙骨等施工检测。 防水符合规范要求,超级大国骨固定牢固等 5.3.5.2泥木阶段主要检测项目及技术指标:(见表十一) (表十一) 序号 主要检测项目 技术指标 1 墙地砖垂直平整度、接缝高低、空鼓,地漏坡度。 不得空鼓、接缝不得超标,垂直、平整符合要求。 2 窗台板、木制品。 垂直度、水平度、对角线误差、色差等。 5.3.5.3涂装隐蔽阶段主要检测项目及技术指标:(见表十二) (表十二) 序号 主要检测项目 技术指标 1 板材接缝,不同材料间处理、钉眼、钉帽处理。 贴纸带、的确良布、点涂防锈漆等 2 墙顶面基层处理 清理基层浮灰等杂质,对粘结不牢的基层滚脱水等 3 墙面裂缝处理 撕缝、修缝等 5.3.5.4竣工质量验收阶段主要检测项目及技术指标:(见表十三) (表十三) 序号 主要检测项目 技术指标 1 水电安装 安装牢固、接线正确、控制正确、漏保正确、给排水畅通、无渗漏等 2 涂料施工 明显处无流坠、色差、粒子、透低、起壳等 3 木制品 无钉眼、毛刺、五金等安装正确、牢固,门等开启灵活、无松动等 5.3.6 施工质量受控规范 5.3.6.1施工过程:住宅装饰装修必须按以下阶段检验,并出具阶段性检验报告: •水电隐蔽、泥木隐蔽; •泥木阶段; •涂装隐蔽; 5.3.6.2竣工验收:出具包含15大类,99小项全项检验报告。 5.3.7工厂化装修:住宅装饰装修宜选择具有工厂化生产能力较高的装饰企业,其工厂化生产的产品验收标准应高于上海市地方验收标准,其生产产品的损耗应明显低于传统家装模式的正常损耗。 5.3.8第三方质检:住宅装饰装修宜采用由业主方、施工方共同委托国家权威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对居室装修质量和空气质量进行全项质检,并最终出具权威性的检测报告,检测费用应由双方商定。 5.3.9空气质量 5.3.9.1住宅装饰装修应满足绿色环保要求,工程竣工后,应对居室空气质量进行检测,空气质量主要检测项目及技术指标(按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见表十四) (表十四) 序号 主要检测项目 技术指标 1 苯 ≤0.09(mg/m3) 2 甲醛 ≤0.08(mg/m3) 3 TVOC ≤0.5(mg/m3) 5.3.9.2现场空气取样应具备的条件及时间要求(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的检测方法应按GB50325的规定进行) 5.3.9.2.1工程结束七天后业主家具搬进前 5.3.9.2.2七天内不得另行修补油漆或堆放油漆、稀释剂等挥发性物质,不得打硅胶 5.3.9.2.3应及时清退现场各种施工材料与杂物 5.3.9.2.4保持装修居室室内通风,空气质量检测采样前必须关闭采样居室门窗1小时。 5.3.9.2.5采用现场空气采样和实验分析方式,按该装饰工程每一楼面采样检测一个点进行,并同步测定该工程室外空气相应值为对照空白值。 5.3.9.3空气检测报告出具标准见附件C 5.3.9.4 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责任界定:存在可能影响空气质量的原因系甲供材料、甲方指定材料,本检测报告只能反映空气质量情况,并不能作为责任界定的依据。 5.3.9.5相关国家、部委、行业验收标准 5.3.9.5.1《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5.3.9.5.2《室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限量十个标准》 5.3.9.5.3《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5.4 基础材料选用 装饰材料的优劣将直接影响设计、施工质量、人身安全及健康等方面,因此企业推荐的装饰材料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5.4.1设计、装饰企业应建立一套科学、完善、操作性强的材料评审机制,对建材供应商特别是常用基础材料进行产品质量、企业规模、品牌、价格、售后服务质量等多方面参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国家、地方、行业等相关标准,对供应商进行公开、公正的评审,并建立档案,根据评审情况,遴选出质量可靠、安全、环保的材料作为企业推荐材料供设计人员选用。 5.4.2装饰装修企业推荐的材料必须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室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限量十个标准》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5.4.3装饰装修企业必须对推荐材料具备相关有效的质量检测报告、环保证书、产品合格证等材料。 5.4.4装饰装修施工企业提供的材料,除应符合国家有关质量、等级、技术、环保等各项要求外,还应根据《施工计划进度表》的时间节点安排材料验收的时间,并在材料到达前24小时约定用户参与材料质量验收。主要检验材料的包装、外观、色彩、型号、数量等内容,并请客户书面签收。 5.4.5对主要材料(随原包装)的有关证书、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质保书、环保证明等附件负责收集并在竣工后转交用户; 5.4.6遇装修户自购材料,应向装修户说明使用环保材料的重要性,同时向装修户推荐环保材料。装修户自购材料品牌装饰装修企业如认为有问题时,应及时提醒装修户并记录备案。 5.5住宅装修节能 5.6住宅装修智能化 5.6.1住宅装饰装修应积极推进家庭网络建设,宜采用家庭信息终端控制箱,为各类网络设备提供标准接入端口。 5.6.2住宅装饰装修应对弱电项目进行专业验收,其信号强度应符合国家信息产业部标准。技术指标(见表十五) (表十五) 5.7饰后服务规范 企业应成立专门的饰后服务部门,协调、管理饰后服务工作;负责企业饰后服务体系及运行规范的设定、执行及监督。 5.7.1维修专线电话:装饰装修企业应常设24小时全天候维修专线电话。 5.7.2隐蔽工程日常检修服务:装饰装修企业应对装修客户实行长年跟踪、定期回访,提供日常检修服务。 5.7.3维修人员的组成:为确保维修服务质量,装饰装修企业应在成立专门的饰后服务部门的同时,企业配备必要的专业饰后服务队伍及人员,队伍中除管理人员外,还必须配全室内装饰装修相关的工种人员。企业还应成立必要的抢急修队伍及人员。装饰装修企业原则上不应由该装修项目原施工人员提供维修服务。 5.7.4保修范围及保修期限、维修后的质保期限 5.7.4.1保修范围:凡属于施工方装修项目,均应归在保修范围之内。对包含在施工合同中但不需要对其本身进行加工的完整设备,如燃具、脱排油烟机、灯具等,装饰装修企业应对安装质量提供不低于二年的保修期,其产品本身的质量,应按国家相关“三包”规定执行。以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客户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的质量缺陷;客户自行安装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施工、安装的施工质量缺陷;客户使用不当或意外情况造成的损坏;因房屋沉降、建筑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坏;因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国家规定的其它可免责的情况。 5.7.4.2保修期限:一般不低于两年,所有家装工程均实行终身维修。 5.7.4.3维修后的质保期限一般不低于三个月。 5.7.5维修时限:水电类急修项目2小时(市区范围)内、其它报修项目3至7个工作日内实施维修 维修人员工作服务标准。 5.7.6维修人员工作规范: 5.7.6.1接听报修电话:若遇到客户抱怨,应耐心的听完客户的抱怨内容,了解客户抱怨的原因,而不应流露出生硬、厌烦的语气,及时向上级主管汇报,协调相关部门给予处理解决,并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客户做出具体回复。 5.7.6.2上门查勘、维修:技术工程师及维修员上门查勘、维修时须事先与客户联系,预约上门服务的时间并按约定的时间准时到达现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上门服务,须及时告知客户,表达真诚的歉意,与客户协商另行上门服务的日期与时间,经客户认可,方可改日。上门时须穿着公司统一制服,佩戴胸牌,自备鞋套,准备好回访、查勘、维修所需的资料、物品、仪器、工具、材料等。到达现场后先后按铃或轻扣房门,亲切地与客户打招呼,说明来意,征得客户的同意,在客户的迎领下并事先套好鞋套,方可进入客户的居室。不允许未套鞋套径行入内,不允许在客户家赤脚,赤膊,穿着客户的鞋子行走。(特殊情况除外)。 5.7.6.3饰后服务人员上门服务时严禁在工作区域以外走动,严禁随意摆弄客户的任何物品。如因紧急需要而须用厕,应先征得客户的同意,然后在客户指定的卫生间方便。工作中应善意的拒绝客户的敬烟、敬水。如果确实需要喝水,则应拿出公司专用水杯,征得客户同意后方可倒水饮用。工作中严禁吃、拿、卡、要,严禁刁难客户,严禁收取客户小费。 5.7.6.4技术工程师现场维修查勘:技术工程师在进行维修查勘时应根据现场情况,认真仔细地进行勘察,查明问题存在的根源,确定相应的解决措施与方案。告知客户何时维修,如何维修,耐心详细地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类问题。对于哪些难以修缮的报修项目,应向客户祥加解释。对于客户在查勘时反馈的意见、建议与要求应带回公司,向相关部门领导汇报转达,并在二个工作日内回复客户。 5.7.6.5维修区域的保护:维修操作前,维修员应先告知客户当天维修工作的具体内容,经客户确认后方可开始进行维修工作。维修作业时,维修员应先铺好工作地垫,做好相关物品及区域的保护工作,防止重物及垃圾杂物污损地板、釉面砖等相关物品。 5.7.6.6家具的移位;因家具或其它物品阻挡影响维修操作,需挪位移动时,维修员应先征得客户同意,然后在客户允许的情况下挪移,工作完毕后复原。搬移时应避免对地面产生损伤。如客户不同意搬移,应立即向饰后服务管理中心经理汇报,由饰后服务管理中心经理协调解决。 5.7.6.7落手清工作:维修完毕后,应把维修所产生的垃圾杂物用饰后服务专用簸箕、刷子将其清扫至随时携带的马甲袋内,出门时带走。清扫时注意不要损伤地面。然后请客户检查维修质量,请客户在《饰后服务维修任务单》客户回执栏上对本次维修工作的时间、质量及服务进行评价,签字确认。 5.7.6.8电脑建档:饰后服务管理中心应将客户回访信息、维修信息、客户满意度测评信息等及时输入电脑,归档保存,以便于迅速有效地随时为客户提供超值一流的饰后服务。客户档案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设计合同 施工合同 概预算单 设计及业务变更单 材料清单 施工质量检验记录表 竣工验收单 水电走向图(也可以是光盘) 工程结算单 施工质量整修、保维修记录 5.7.7质保书的制作标准格式(见附件D) 5.7.7.1质保书必须具备的内容:客户基本信息、工程装修信息、维修信息。 5.7.7.2质保书还应对顾客使用过程中常见质量现象、产生原因及预防措施作出提示,提示的项目应包括地面、墙面、卫生洁具、电路、给排水管、油漆等。 5.7.7.3保修卡还应登录部分家电供应商及材料供应商通讯方式,便于顾客自行联系实行保维修。 5.7.7.3质保书制作参照格式(见附件E) 5.8投诉接待服务规范 5.8.1装饰装修企业应专设投诉专线电话,有条件应开通800消费者服务热线的企业,公布相关负责人的联系电话,方便用户投诉。 5.8.2投诉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顾客投诉处理规定,规范企业投诉处理流程,顾客投诉处理规定应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的界定 投诉处理的组织体系 投诉处理的原则及操作规范 投诉处理的赔偿权限规定 投诉事项的善后及考核等 5.8.3投诉、抱怨处理时间:发生客户抱怨和投诉后,装饰装修企业一般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或答复,特殊情况可跟客户另行商定时间。 5.9客户满意度测评:装饰装修企业宜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建立客户满意度测评体系(cs体系),定期对所有装户进行满意度调查,及时发现和改进管理缺陷,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客户的抱怨和投诉。 5.9.1满意度调查内容:应涉及装修工程的设计质量、施工质量、材料质量、服务质量以及顾客对本企业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的意见和建议等。 5.9.2满意度调查覆盖率: 5.9.2.1装修竣工后回访:装饰装修企业应以不少于上年度承接顾客总数30%的比例进行回访,回访一般采用书面形式。 5.9.2.2保修后回访:装饰装修企业应以保维修顾客100%的比例进行回访,回访一般采用企业热线电话形式,回访时间应在保维修完成二小时内进行。保维修回访内容应涉及是否达到保维修预期、保维修人员服务质量、是否接受顾客馈赠或吃请、收费是否合理等内容。

  • 楼主:medium
    2014-05-30 19:11

    这个内容中由于有表格有些变形,发个图上来

  • 楼主:medium
    2014-05-30 19:19

    标准没有允许空鼓。

  • 楼主:medium
    2014-05-30 19:23

    所有的标准或规范都是越来越严格,所以如果以上标准或规范被新的东西替代的话,应该也是达到上面的要求的,毕竟随着技术水平的发展,质量标准在差不多的成本下可以达到的更好,这个也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与目标。

  • 楼主:medium
    2014-05-30 20:36

    希望印堂给我专业的回答和解决方案,包括建筑胶水和粘结剂超过储存期的事情。

  • 190楼:gaomysn
    2014-05-31 18:18

    楼主还没装好啊!我都替你捉急了…空鼓这事也太吓人了吧…看你房型图也没多少面积贴砖…这都弄不好…一声叹息…某业界当红炸子鸡要上上紧了!

  • 楼主:medium
    2014-05-31 20:47


    哎。。。一声叹息。。。

  • 楼主:medium
    2014-05-31 20:50

    和设计师说到如何改造我这个自己设计失败的吊顶的设计的时候,设计师说这个空太小会压抑,刷白了会感觉不一样,这个是刷好腻子后的样子。好吧,设计师很会安慰人,我其实在这之前也不纠结了。

  • 楼主:medium
    2014-05-31 21:21

    5月31 日  华夏家博会

    今天逛了一整天的家博会,收货是把热水器定下来了,林内13FEK,3180等待明天一起抽奖。

  • 194楼:怪咖cici
    2014-05-31 23:59

    此金牛男文笔 很好,鉴定完毕。 看样子是股价的好男人

  • 楼主:medium
    2014-06-02 22:32

    承蒙看的起啊


  • 楼主:medium
    2014-06-02 22:37

    6月2日

    今天把永顺地板给退了,因为我五一订的地板都不如他们5月18日做的活动优惠,虽然咨询他们说可以按照后面优惠的活动给我,可是真的要去做单子的时候又找各种借口不肯给,而且态度非常的不好,直接说你退单吧,然后我就退掉了。

  • 楼主:medium
    2014-06-02 22:47

    其实这几天被瓷砖的事情弄的很烦心,然后去仔细去看了一下,其实发现有好多的细节是等待完善的,比如大门门外刷腻子,只刷了门框的顶部,两边的话就没用腻子灌缝,窗也有缝隙,不过这些都是不很重要的事情,重要的是大门灌浆,左边的灌浆最多一尺高是实的,其余基本是空的了。还有其实大门灌浆的时候没有把门正一下,现在大门是歪的,很无语。出了这么多问题,我都不想去多想,而且现在弄成似乎都不是我自己在装修自己的房子了,这些问题一项也没改。有些心力交瘁,只想快点结束。

  • 楼主:medium
    2014-06-02 22:48

    门的底部也是没刷腻子。

  • 楼主:medium
    2014-06-02 22:49

    大门歪着,不爽,要是灌浆的时候顺便正一下,这些问题就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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